毕业生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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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许 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今后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和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的作用,面向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强化技能操作训练,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各地还要定期开展中长期职业供求预测和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状况合理确定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目录,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于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送岗位信息进校园、创业指导进校园、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等活动;对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深入推进实名制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