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教师资格认定4月16日起网报

发布时间:2012-04-1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北京市教委日前公布了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考生可于4月16日起网报。

  本次受理认定的各类教师资格都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4月16日至28日,考生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hppt://www.bjtcc.org.cn),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8日16时前,考生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受理。

  现场受理确认安排在5月9日至12日进行。考生要在区县认定机构或北京教育学院本部确认受理。考生可在市教委网站首页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人才招聘”,进入后在“认定机构”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具体时间,考生可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资格认定时,对不同层次教师的学历要求不同。小学教师要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要具有高等师范院校及其他大学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中职校也属于高级中等学校,教师的就职资格与高中相同,其中专业教师还要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除学历要符合要求外,师范专业学生还要参加普通话测试并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成绩,并按《北京市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合格后,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

  而对非师范生来说,想要申请教师资格还得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北京市教委人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两科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时间为每年3月初,报名时间在上一年年末。通过相关测试并满足其他要求后,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方可在每年春季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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