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招聘周规范招聘行为 企业招聘不能早退

发布时间:2011-04-3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5月中旬,高校毕业生将迎来新一轮民企招聘。今年,人社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工商联对参加招聘周的民营企业的招聘规模和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严禁提早退场,现场不能丢弃求职者简历。

  5月16日至22日,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都将举办“201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各地将根据企业需求和求职人员类型开展综合招聘或专场招聘,有条件的地区还可进行网络招聘和异地视频招聘。

  今年,有关部门对参加“民企招聘周”的企业做出规定,要求企业要具备一定规模和经济、技术实力,并能够提供10条以上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空岗信息。企业要承诺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能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严禁参加招聘周活动的企业提前退场或现场丢弃求职者简历。

  各地在采集岗位信息时,要对企业空岗信息进行梳理分类,筛选出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并在活动前3天向社会公布。同时,鼓励全国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力争每个企业都能吸纳1至2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就业。

  招聘周期间,现场还将设立“一站式”落实就业政策服务工作平台,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求职者,现场办理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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