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重奖基层就业毕业生

发布时间:2010-06-1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中国农业大学日前出台了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办法,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校奖励每人6000元。
  按照中国农大的奖励政策规定,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校奖励每人6000元,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单位就业的,每人奖励5000元。毕业生到非西部地区(不含北京市、上海市和天津市)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每人奖励5000元。毕业生到非西部地区(不含北京市、上海市和天津市)县级单位就业的,每人奖励3000元。毕业生到北京市密云县、延庆县、房山区、怀柔区、顺义区、平谷区、通州区、大兴区、昌平区和门头沟区,上海市崇明县,天津市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就业的,学校也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学校将奖励5000元,符合条件的仍可同时申请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据介绍,该校毕业生获奖励的西部地区包括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单位指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现场地处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毕业生到西部地区非基层单位就业的,学校将给他们颁发荣誉证书,不进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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