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贷50万

发布时间:2010-07-2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妇女创业最高可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可获得全额或一定比例的贴息。持有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女大学生享受此待遇。
  北京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妇联日前印发《北京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一是指符合条件的妇女自谋职业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二是指符合条件的妇女人员自主、合伙创办且任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小企业(房地产、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符合条件的妇女是指具有本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妇女、持有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女性大学毕业生、持有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女性复员(转业)军人、农村妇女。
  据介绍,对符合条件的妇女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8万元。已经享受过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无不良记录的妇女个体工商户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额度可提高到不超过10万元。
  符合条件的妇女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一般为20万元,或根据企业合伙人和现有职工中本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妇女总人数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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