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 未就业毕业生及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发布时间:2010-09-0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日前通知,档案存放在该中心的2009年春季毕业的北京高校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要及时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及档案转出手续。
  据介绍,目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于2011年1月31日前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服务大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档案转出手续。
  目前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也要携带上述证件,于2011年1月31日前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服务大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报到证开具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区县的“北京市××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档案由该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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