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就业 赴藏工作可获8000元奖励

发布时间:2009-06-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签约西藏工作一次性奖励8000元,签约新疆、青海、甘肃、宁夏、贵州等地工作一次性奖励6000元……北京大学首次在校内下发文件,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并对相关奖励、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日前,北京大学发文明确对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的2009届毕业生进行物质奖励。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等地省会以外地区工作的,奖励4000元,到省会城市或重庆市工作的,奖励2000元。对到非西部地区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支援服务”项目计划的毕业生,可将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北大,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就业时,学校按应届毕业生政策对待。毕业生在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满两年,经原单位考核合格,回北大考研的,学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录取。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军凯介绍,以往北大对于签约基层和西部的毕业生采取授予荣誉证书、补贴路费、召开欢送会等奖励方式。今年首次以校内文件的方式给予明确规定。
  目前,北大2009届毕业生中已有近40人与西藏、宁夏、贵州、云南、陕西、四川、重庆等西部地区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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