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投入20亿元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改革

发布时间:2009-09-1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 安 坤)  本市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从今年起实施,绩效工资的发放从今年1月1日起算。为此,市区两级政府安排投入20亿元,预计全市90%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将提高。
      9月10日,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以“规范教师工资、规范学校收费、调动学校积极性、调动职工积极性”为重点,按照“统筹安排、区县实施、分步到位”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形成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健全的宏观调控机制。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4部分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在考核基础上进行分配。基础性部分占两者之和的70%。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区县确定。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有关部门还将对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发放补贴。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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