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集办法首次公开 当女兵须过四关

发布时间:2009-10-2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颁布《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从今年起,女兵征集方法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应征女青年需经过4关评定才能成为女兵。
  第一关是身体关。应征女青年经过身体初检、体检后,兵役机关将对体检合格的女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评定。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具体标准是: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第二关是学历关。采取打分评定方式,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
  第三关是面试关。面试考查组将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考查评定。据介绍,考查组成员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现场公布。每人面试考查时间在5分钟以内。
  第四关是综合评定关。前三项分数相加后,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加15分,年龄22周岁的加10分,21周岁的加20分,17至20周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把能够纳入预定新兵范围之内的确定为参加政审人员。
  据介绍,今年对女兵征集对象和范围都有所放宽。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都可参加。高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周岁。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非子女等亲属不在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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