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起学历认证失信行为被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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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经与颁证院校核查,×××申请办理美国学士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提供的学校学习证明系虚假材料。”2019年1月至3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共公示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66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2月16日、3月15日公示了三批共66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这些申请人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有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不实信息的行为。经与颁证院校核查,有学生提供的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系虚假材料,有学生提供的学校学习证明系虚假材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为2018年1月1日后提交,经核查在认证过程中确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案例。公示内容包括所涉及申请人姓名,认证结果编号和具体失信行为。在发放认证结果的同时,将告知申请人公示的相关事项。
为维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严肃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自2018年4月8日起,在中国留学网开设专栏,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过程中查处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