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留学中介订合同“霸王条款”最高罚3万元

发布时间:2013-12-1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马海丽)12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工商分局、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对外公布了在留学服务行业发现的首批6种“霸王条款”,要求全市留学中介机构自查自纠,删除这些条款。如果继续使用被查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廉建设介绍,工商部门对72家留学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共收集87份使用的合同,归集整理其中涉嫌侵权的格式条款,经合同专家论证,最终确认了首批6种“霸王条款”,主要集中在利用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和合理数额、经营者免除自己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

  市工商局下一步将重点查处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信用评价。

  目前北京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市场发展迅速,去年共为15万人次提供了出国留学服务。不过市工商局发现,留学服务的签约、履约行为并不规范,留学服务中介机构使用的格式条款复杂,大多自己拟定,存在种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不时引发纠纷。

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提醒,目前北京具有资质的留学服务机构共有72家。消费者最好先登录协会网站查询,看所选机构是否具备资质,以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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