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副研究员 樊本富
科举取士采取文化考试方式,并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在科举时代,凡欲步入仕途者无不把读书学习放在首位,而承担教育功能的学校自然也不会袖手旁观。
自科举制建立以来,学校教育便与科举考试联系在一起,所有官办学校,不论是中央官学还是地方官学,不再是单纯的士子就读之所,也成为官僚队伍的培养基地。后来发展到私学也逐步纳入科举轨道。明朝开始推行“科举必由学校”措施,使明代参加科举考试者主要来自学校。清代则完全采取了这一措施,即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必须是中央或地方官学学生。正是从这时起,考入政府的官办学校成为士人参加科举的必由之路,而学校教育也完全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
用今天的眼光审视“科举必由学校”,它实际上是对科举应试者的一种学历要求,也是应试者的资格之一。所谓科举考试允许士子自由报考,是指不需要达官贵人的推荐,也不问门第,并不是说对应试者没有任何要求和限制。实际上,自唐至清,对应试者的资格都有不同规定。
一是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科举取士先要服从于封建政府选拔经邦治国人才的需要,品行不端者显然不能为政府及世人所接受。二是身家清白。唐代规定,僧道、吏人、工商杂类不得应举。宋代基本沿袭唐制,但放宽了对工商杂类的限制。元明清规定,倡、优、隶、皂之家不得与试。三是身无丧服。中国古代重视孝行,父母等亲属去世,子孙等应按规定服丧,在服丧期间除了不能婚嫁、作乐外,也不准应试。
与上述几项限制条件相比,学历要求是最为严格的,因为它关系到应试者的文化水平。为了适应科举考试,从唐代起,学校教育逐渐向其靠拢。明代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确定“科举必由学校”的原则。凡欲参加科举考试士子,必须先进入中央或地方官学,取得监生或生员资格。可以说,明清两代完全是科举学校化,即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学校考试达到了完全的一致。
有学者指出,学校教育纳入科举轨道,教育内容服从于科举考试,实际上限制了学校的发展,不利于各方面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的培养。特别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原有教育体制在中国社会逐步走向近代化的过程中越来越不适应形势,而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学非所用”,这也是科举最终被废止的主要原因。但是,还是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在封建时代,唯有科举才会引起朝野对学校的极大重视,激发广大士人的求学热情。
因此,在封建时代,科举支配学校并非不是一件好事。如果没有科举入仕这一目标,对多数人来说,必然会走向“读书无用论”,在清末废科举之后的一段时间就曾在一些地方出现过这种现象。科举有一定的文化统制及文化普及功能,这是毋庸置疑的。
在外国人眼中,中国的文化普及简直是世界第一。亨利·查尔斯在他的《中国和中国人》一书中写道:“就男性人口而言,世界上已知的国家内没有一个国家的教育普及程度有中国那样广泛。在这里,文学被置于一个尊崇的位置,文学知识成为通往国家高官之阶的敲门砖。”这应该能让人们认识到学校教育纳入科举轨道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