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 铮
有媒体报道,中国至少有6000多人“在家上学”,约5万名家长有意尝试这一教育模式。据有关专家估算,近5年来,我国“在家上学“的规模年均增长约30%。
这一现象引起了教育部的极大关注。日前该部印发通知,明确“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这是国家首次明确叫停“在家上学”。
所谓的“在家上学”是以家庭为主要教育场所开展的教育活动。家长在学生学习上、教育上愿意发挥积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的关键是,不能用“在家上学”替代去学校上学。这是因为,学生去学校上学,学到的不仅仅是相应的知识,还有和同学、老师交往沟通的能力,以及融入集体的素养和培养团队精神等。而这是一个人从自然的人成长为一个社会的人、完成社会化过程的必由之路。也就是说,即便孩子在家可以学到在学校能够学到的知识,也呼吸不到学校的空气,接受不到学校环境的熏陶,享受不到与同学相处、共同成长的快乐。
且不从法律角度对家长擅自决定让孩子在家学习的做法进行评判,仅从对孩子成长是否有利的角度看,其做法也值得商榷。之所以选择让孩子“在家上学”,其主要原因是家长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从这种角度看,家长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家长其实也不能保证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就一定比现在的学校强。不能简单地说在家或在校上学哪个是芝麻、哪个是西瓜。但如果既能享受到在校学习的优势、又能通过在家学习弥补其不足,岂不是锦上添花?
童年和少年没有经历过学校教育,不能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生。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虽然可以替代他们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决定,但还是要慎之又慎。因为,每个孩子都只有一个童年、一个少年。人生的不可逆性,决定了拿孩子做各种尝试、试验都是有极大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