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副研究员 樊本富
科举时代,由于各地文化水平不同,出现录取考生地域相对集中的情况。随着科举录取的人数增加,录取者的地域差异逐渐显现出来。
从明朝洪熙元年(1425年)开始,明代乡试采取分省确定录取名额的方式进行,朝廷分配的录取名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调整,总的趋势是名额不断增加。为了照顾一些特殊的群体,明代采用编列字号的方式给予照顾,清代沿用。
明代北京和南京分别有国子监,称为“北国子监”和“南国子监”。朝廷为照顾国子监考生,在他们的朱卷上做上“皿”字标记,也就是说这些人有固定的录取名额。隆庆元年(1567年),南直隶巡按御史耿定向建议取消“皿”字号,让南京国子监考生和其他考生一起竞争。实行之后,南京国子监考生中只录取了8名举人,而此前的录取定额在30名左右。录取数量与以前相差悬殊,引起了国子监学生的极大不满。当正、副主考官去文庙拜谒时,数百名国子监学生将他们团团围住,责问他们为什么不按照惯例给国子监学生录取名额,局面一度混乱。官府为平息这一事件,逮捕了带头闹事的几个人。另一方面,朝廷下令恢复了“皿”字号,等于否定了耿定向的做法。
这次风波之后,国子监也不断向朝廷打报告,请求增加录取名额。除国子监生之外,朝廷对来自辽东的考生也编列字号录取。由于明清朝廷并没有在东北地区设立贡院,当时辽东属山东管辖范围,因此,考生要到济南应考乡试,路途遥远,旅费昂贵,贫困的读书人只能望洋兴叹。因此,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决定辽东考生在顺天参加乡试,也给他们固定录取名额。
清代基本沿用了明代乡试录取办法,录取名额是根据各省的贡赋和文化水平来决定的,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清代乡试录取的一个最大特点是特别注意照顾一些特殊地区的考生,为特殊地区考生编列字号,分配专门录取指标的做法在全国广泛推行。
与明代一样,清代顺天乡试也专门编列字号,用来录取特殊群体的考生。顺天乡试将试卷编为满、合、夹、承、贝、南皿、北皿、中皿等字号,根据朝廷规定的录取名额分别录取。“满”字号是满族、蒙古族考生的试卷,“合”字号是汉军考生的试卷,“夹”字号是奉天考生的试卷,“承”字号是热河承德府考生的试卷,“贝”字号是直隶考生的试卷,“皿”字号为国子监考生的试卷。
为了照顾文化水平相对落后地区考生的利益,清代有多个省份的乡试设立字号,专门录取边远地区的考生,清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考生要到西安参加乡试,陕西乡试编出了多个字号专门来录取这些地区的考生。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很多省份都有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当时朝廷也专门为这些地区考生编列字号,下拨录取名额。清廷对于台湾考生的照顾非常明显。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丁卯科福建乡试,清代台湾考生第一次渡海应试,朝廷下令将台湾考生编为“台”字号,从中录取1个举人。这一年,有5名台湾秀才前来应试,录取凤山县的苏峨为举人,他也成为台湾的第一位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年),朝廷同意台湾考生的乡试录取名额增加为3名。台湾考生不仅在乡试中享有专门设定录取名额,在会试中也享受优待。
很显然,朝廷通过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的乡试考生编列字号,给予专门的录取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使这些地区考生的乡试竞争激烈程度远远低于其他地区。这种优待文化相对比较落后地区士人的政策,不仅能鼓励这些地区的人们提高文化水平,推动文化普及与传播,更能体现朝廷“加惠边陲士子之意”,而且能增强他们对中央政府和汉族文化的认同感,从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