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副研究员 樊本富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春,丁丑科会试,主考官是名儒翰林学士湖南茶陵人刘三吾和北平宝坻人白信蹈。那时候,科举录取尚无分地分省定员。本次会试录取进士52人,全是南方人,北方举人全数落选;三月殿试,由皇帝亲定福建人陈安为状元。这引起北方举人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指责刘三吾因自己是南方人,就包庇南方人,压抑北方人。于是,朱元璋另派侍读张信等14人复查全部试卷,结果认为刘三吾并未舞弊违法,北方举人的答卷确无佳作,原榜维持不变。北方举人不服,上书皇帝说,张信与刘三吾互相勾结,故意挑出北方人的劣等试卷进呈皇帝,肆行欺骗。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安定社会秩序,出于政治考虑,撇开试卷不论,命法司严刑拷问诸人欺君之罪,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结果,除了前科探花戴德彝、新科榜眼尹昌隆无罪释放外,连新科状元陈安、探花刘鄂也因阅卷所写“批语含糊,有惑圣览”而被判充军(不久后,又被召回京城处死),主考官刘三吾以年老(85岁)免死充军,其他九人都被打成胡(惟庸)党或蓝(玉)党,在南京凌迟处死。
是年六月,明太祖朱元璋重行会试,录取62人,全是北方人。一年之中春、夏两季取了两榜,史称“春夏榜”。又因事情是由录取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纠纷而引发的,春榜所取皆为南方人,夏榜所录尽是北方人,所以又称“南北榜”。
1397年发生的这次重大科场案,其实并不是一场科举舞弊与反舞弊事件。因为被杀者并没有任何受贿或徇私的行为,加给他们的罪名也与科举考试无涉,而是所谓的“胡蓝之党”。事情的真相是,朱元璋要抓住南北榜事件来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笼络尽可能多的士人(特别是科举之途艰难的北方士人)来为自己服务。以此笼络北方士大夫,稳定北方局面,在南北籍贯的统治阶级人士中调节分配权力。而主考官刘三吾则自信并无舞弊,仍坚持“江南本多俊才”,不了解朱元璋的用意,致有此祸。
“南北榜之争”的第二年,朱元璋死去,来不及将按地域调配进士名额的想法定制。直到明仁宗洪熙二年(1425年),内阁大学士杨士奇才制定办法,科举考卷密封誊录,但注明“南”、“北”字样,分配名额是“南六十,北四十”。此后,又划分为南、北、中三大区,具体确定各省所占名额,并按户口增减而加以调整。清承明制,始终执行南北分省取士的办法。
我国自1952年实施统一高考后,就实行了地区定额录取制。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分省定额录取制度逐渐完善。其实,分省定额录取制度折射出的就是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这两难问题。我们把眼光放在历史长河中去考察当前的高校招生考试的录取公平问题,可以理解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之间长期存在着两难选择,不要企望完美的解决之道,而只能在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两端尽量取得相对平衡。现阶段的高考分省定额录取制度基本符合我国国情,只能坚持并逐步完善,而不能贸然提出取消高考分省定额录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