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甲
美国大学招生方式
2005年,我与美籍华裔学者黄全愈教授有过一次关于教育的探讨。他曾是“文革”前老三届的学生,现在美国迈阿密大学任教。他对祖国的热爱,有他的多本著作为证。他撰写的《素质教育在美国》《高考在美国》等书在中国有很多读者,他的愿望也在于为家乡的教育提供“他山之玉”。他在中国教育陷入应试窘境的时期,以他的多部著作为中国教师和家长提供了切实有益的帮助,贡献是显著的,得到中国教育界很多人士的尊敬。
他告诉我,如果说美国有高考的话,有一种叫SAT的考试大约相当于中国高考,每年考7次,所得成绩两年内有效。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参加任何一次甚至每一次考试,大学招生时看你历次SAT考试的最好成绩。
我也看到,有的媒体介绍说“美国的高考一年有7次”。我不能判断此说是否来自黄全愈的《高考在美国》,但可以看到我国媒体的介绍均在黄全愈的著作描述之后。这介绍是为了给国内一个参考,如果我们也多有几次机会,而不是“一考判终身”,是不是会好一些呢?对于了解SAT考试的人们来说,这些介绍大约不会发生误解。但对于不知者来说,恐怕会有些误解。
美国法律规定教育是各州的事务,联邦政府没有设全美的统考,大学招生是由美国大学自己做主的事情。因而美国没有政府设立全国高等教育入学统一考试。
SAT考试,是美国一家私营的教育考试机构设计的,早先称为“学术水平测试”,后改为“学术能力测试”,简称都是SAT。测试的目标,在于对学生将来继续学习的潜能进行考查。
众所周知,中国的高考是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全国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招生。部分省市自主命题后,也是全省或全市(直辖市)统一试卷。如果发生非常情况需要改变高考日期等,也是由政府发布公告。如2008年四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四川省有45个县(市、区)的高考需要延期,其余地区与全国高考同期举行,向社会发布公告的不是教育部门,而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这是中国人所说的“高考”。美国没有中国这样的高考。美国的大学招生同中国高考不可同日而语。
(连载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