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副教授 杨春俏
今天我们参加许多笔试,都会看到“请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圆珠笔答卷”的提示,相应的,评卷员通常使用红色笔评判试卷、填写分数。清代乡、会试中的用笔却有所不同。
清代士子参加乡、会试,皆用墨笔在统一预制的空白试卷上书写,称为“墨卷”;试卷提交后,弥封所主事官员对“墨卷”随机加盖红色字号,同时在与之对应的空白“朱卷”上加盖相同的号码,并将号码登记在考生名册上。此后将试卷上的考生信息密封,将朱、墨两卷交付誊录所,由誊录书手用颜色鲜红的银朱将墨卷上的文字誊录到朱卷上,以此杜绝阅卷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串通作弊的可能。誊录好的朱卷还要交对读所,由对读人员与墨卷一一对读,确认无误后,由收掌所统一收纳,将朱、墨卷分开,墨卷存档,朱卷呈送考官、同考官(亦称“房考”,是考官事先邀请协助阅卷人员)批阅。
为了防范作弊,清代《钦定科场条例》第三十二卷专列“内外帘笔色”,严格规定科场相关人员的用笔颜色,明确责任,便于追查。
主考官、同考官以及内监试官(负责监督)、内收掌官(负责整理试卷)等人住在贡院最里面,只能通过专人与外界进行沟通,称为“内帘官”。所有试卷由内收掌官接收进来后,主考官和内监试官共同将其分成若干份,同考官抽签决定所阅试卷。同考官批阅试卷,将佳卷推荐给主考,没被推荐的试卷就称为“落卷”;主考官的任务则是批阅荐卷,同时随机搜查“落卷”,发现误判试卷,进行纠正和复评,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在整个过程中,同考官使用蓝色笔批改涂抹,主考官使用的笔则为墨色。此外,内监试官用紫笔,内收掌官及书吏均用蓝笔。
与“内帘官”相对,贡院中需要大批负责考场运作的官员,统称“外帘官”,他们所用笔色,因职务而有所区别。外帘知贡举(总管全局,常由知府兼任)、监临官、监试官、提调官、“四所官”(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外收掌官,均用紫色笔;誊录书手用朱笔;将墨卷与朱卷进行对读的人员用赭黄笔。如果对读官查出朱卷内有与墨卷不符、应行改正之处,也用赭黄笔加以改正;对读所其他文书册档,仍用紫笔。以上人员如有误用者,照例议处。
综上,清代乡、会试相关人员所用笔色共分五种,责任分明,一目了然:不管内帘还是外帘,凡是负责监督、协调、试卷整理之人均用紫笔,誊录书手专用朱笔,职责规定有权力和义务对朱卷进行改动之人用赭黄笔,主考官专用墨笔,蓝笔则为内帘除主考、监试之外的人员使用。为防止外帘相关人员私自改动墨卷,《钦定科场条例》规定“知贡举、监临试、提调、四所等官,均不得携墨入闱”;由于最终成绩和录取名单由主考用墨笔评定,所以同样禁止同考官等其他内帘官员携墨入闱。
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曾经规定,“墨笔添改,罪在主考,各降三级调用;蓝笔添改,罪在同考,查明何官笔迹,亦降三级调用”。不过想钻空子者总有办法。据清代钱泳《履园丛话》记载,乾隆年间浙江乡试,各房荐卷都已经主考官评定,将要出榜时,各位房考相聚饮酒,只有一位房考还在闷头阅卷,众人就去邀请他。这位房考手持一份试卷,对众人说:“此卷可以夺魁,可惜首场文章被我用蓝笔抹过了,怎么办啊?”诸人取阅,一致赞叹,继而遗憾已经涂抹,不可能再向主考推荐了。房考顾梅坡说:“如果还想推荐,我能洗去蓝笔。”于是用白纸衬住试卷,用毛笔沾上净水反复揩洗,最后只余微痕,加上密密的圈点,呈荐给主考。主考击节叹赏,当即录取。这位幸运的考生名叫潘庭筠,得知缘由后,对顾梅坡感念不已,尊其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