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与北京 北京贡院

发布时间:2012-07-27 期号: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虞超男

  贡院是开科取士的专用考场,全国应试举人来此参加会试,又称贡士院,或称贡闱、贡场、闱场。贡院建筑布局谨严有序,规模宏大,凝聚着几代人的智慧,是科举文化的具体象征。北京的贡院建于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明清时逢子、午、卯、酉之年的8月要举行直隶和顺天府乡试,逢丑、辰、未、戌之年的3月举行礼部会试,是全国科举考试的中心。

  北京贡院原系元代礼部衙门的旧址,在今建国门内大街古观象台西北隅,中国社会科学院附近的贡院东街、西街和贡院一、二、三条等地方。整个建筑群坐北朝南,贡院大门叫“龙门”,寓有“鲤鱼跃龙门”之意。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贡院进行了改造,变成砖木结构。此后因考试规模不断扩大,明正统三年(1438年)、十一年(1446年)曾两度增修扩建;明万历二年(1574年)再次大兴土木;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增南围墙二砖门,并扩充大门、二门等建筑;清光绪初年将院址北扩,面积增大。

  在京城中,贡院是规模仅次于皇城(故宫)的建筑群。作为科举考试实际举行的场所,贡院的规模格局都有具体定制。贡院内部建筑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以明远楼为中心,两侧为众多的号舍,位置在考场的南边。号舍为举子考试和住宿之所,各地号舍形制大同小异,基本以《千字文》编排次序。每一排号舍以某字为编,约有五六十间到百余间,面向南,排成一条长巷。号舍以砖墙相隔,无门,墙上有两道砖缝,可以套上号板,白天为案,夜间为床。每一号舍前会放置一个炉子、一篓炭,以供考生煲茶汤饭食。

  第二部分是外帘区,从文场号舍往北正中为至公堂,是贡院建筑群的中心。至公堂后和两侧为外帘官工作之所,设有掌卷所、受卷所、弥封所、誊录所、对读所等部门,也是巡绰、监临、提调等外帘官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居住场所。

  第三部分是贡院的核心——内帘区。主要建筑有聚奎堂和内收掌、内监试、内提调等部门以及刻字房和印刷房。聚奎堂是主考、副主考及内帘各官坐堂办公之所。每场考试前一天由主考官命题后,当即由刻字房和印刷房的工匠将试题印好,在当晚或考试这一天凌晨送交外帘官,由外帘官立即送出分发各号舍考生。考试结束之后,主考、副主考这里抽签给房官分卷,只在堂上阅一、二卷,各同考官带回住处“分房阅卷”,最后又在这里录取定榜。一般情况下,贡院是三年使用一次。

  贡院是科举考试专门化、制度化的产物,反过来又保证了科举考试的专门化与制度化。北京贡院的形制是总结几百年科举考试经验和教训的结果,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经验的结晶。贡院因科举考试而存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停止科举考试后,贡院荒废,房舍倾侧。民国十六年(1927年)准备在这里开辟市场,终因财政拮据未成,转而拍卖官产变成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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