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郑亦宁
科举制创于隋代,成熟于唐朝,影响深远。对汉族知识分子而言,这一制度不仅关系到自身前途,同时也是汉文化的一种象征。因此开科取士成为少数民族政权笼络汉人、巩固统治的重要手段。辽代在北京地区实行的科举考试便是一个例证。
公元938年,后晋皇帝石敬瑭将幽云等十六州割让于辽,其中的幽州即今日的北京。为稳定社会秩序,安抚幽云等地的汉人,同年11月,辽太宗“大赦,改元会同”并“升幽州为南京”,又模仿汉制进行官制改革,同时保留科举选官政策,招揽精英。史载南京人室昉便在“会同初,登进士第,为卢龙巡捕官”。可见辽代在吞并幽云地区后,很快就实施了科举考试。由于《辽史》未志选举,相关文献又少,故而后人难以对这次考试的具体过程进行考证。根据现有史料记载,会同初年的这场考试既是南京(即北京)在辽代的首场科举,也是辽代的第一次开科取士。这一行为不仅能昭示辽政权对汉文化的尊重,还可以借机吸纳汉族精英进入统治阶层,为朝廷效劳,可谓明智之举。
不过此时的科举虽有形式,却未成定制。会同初年后,开科时间不定。直到辽景宗保宁八年(976年),于南京“复礼部贡院”,随后又在保宁九年(977年)、辽圣宗统和二年(984年)、统和五年(987年)开进士科。直至统和六年(988年),正式“诏开贡举”,辽代的科举制度才得以确立。
辽代科举考试方法,初时沿袭唐制,录取人数也无定额;后又改用宋法,“三岁一试进士”,取士名额有所增加。考试内容则“曰诗赋、曰经义”。圣宗时期,辽“止以词赋、法律取士”。其中“诗赋”或“词赋”即进士科,“经义”乃明经科,“法律”又称“律学”,均是模仿唐代的考试科目。辽代最重诗赋或词赋,即进士科考试。考试层次分为乡试、府试、省试三级,“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而考试对象则面向汉人,所谓“辽之进士皆汉人,契丹人无举进士之条”。由此可见,辽代的科举制度根本上是为了笼络汉人而实行的。
辽代举行第一场科考的南京(今北京)一直是辽代科举考试的中心。有史可考的辽代第一位进士室昉也是当地人。此外,主持科考的礼部贡院亦设置在此。辽兴宗时,根据宛平人张俭的提议,辽代又开始施行皇帝“幸礼部贡院及亲试进士”的制度。从南京涌现出来的进士更是不胜枚举,有魏璟、魏上达、魏元贞、张俭、杨绩、王棠等。辽五京中,南京进士最多,堪称人杰地灵。
总之,诸多汉人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辽代统治集团一员,实现政治抱负;辽朝也借此笼住汉族中上层士人,稳定政权。辽的主体民族契丹及境内其他少数民族也因科举的施行而受汉文化影响,促进了民族间的交流。在这一过程中,辽代科举的首行之地——今日北京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