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石 莹
清朝入主中原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笼络全国士子的心,应对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继承明朝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实行科举分省定额,对各地区乡试解额、会试的录取人数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如顺治二年规定:顺天中式一百六十八名,浙江中式一百七十名,云南中式五十四名等。分省定额取士制度使各地间教育资源和读书士人的分布更加均匀,减少了不同地区之间的激烈竞争,促进了政治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
与明朝相比,清朝更加注重对边远文化落后地区举子的照顾。如康熙帝曾增加云南、贵州和广西三省在会试中的录取配额。“朕先因此三省路远人少,每至脱科,念边陲穷士,跋涉山川,曾论该部酌量增额,以示劝兴。故今三省文风日盛,士子俱各黽勉肄业,考试者渐多,但取中额数尚少,宜更加增”。
由于清朝的统治者来自东北,其在中原的统治源于八旗军士的支持,因此对旗人子弟照顾尤甚。清朝在顺天乡、会试额数时,将满族、蒙古族士子编为满字号,汉族士子编为会字号,乡试各取中10名,会试各取中4名。在有限的录取人数中特别规定了八旗子弟的录取人数,其实质就是照顾特权阶层,增加八旗子弟的录取比例。
北京在清朝被称为京师、顺天府,是清朝的统治中心,也是文化中心之一。因此,北京在乡试解额和会试中的录取比例上总是全国最多的地区之一。不仅如此,清朝统治者还不断增加顺天府的解额。“增顺天乡试中额,八旗满洲、蒙古三名,汉军一名,顺天等八府十名,国子监贡监生八名,奉天一名,宣化一名。”
总之,清朝的分省定额取中制度,保障了区域间选士的公平,促进了经济、文化落后的边远地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同阶层士人的流通,有利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