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社会助学办学理念的变迁

发布时间:2009-09-23 期号:

周子寿

  1981年6月7日北京自考首开哲学课,开创了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先河。1988年3月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正式建立。
  《条例》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就是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种高等教育形式包含三部分主要内容,即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本文只就近30年来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办学理念的变迁来说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
  回顾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发展历程,从办学指导思想和定位上来看,它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初期助学具有业余、助考的特点
  上世纪80年代初,参加自学考试的主要是回城知识青年和在职人员。起初,考生没有教师指导,没有条件接受面对面的授课和辅导,完全靠自学。光靠自学,许多考生有困难。为了帮助考生,社会上的一些有识之士利用业余时间,在考试前夕组织自考辅导班,考什么就辅导什么,考试完了即散,下次考试前再组织。这些辅导班多是业余和短期的。举办这些辅导班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辅导考生通过考试。这就是伴随着自学考试的产生而出现的初期的社会助学,也可以说是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助考”阶段。
  二、向全程助学拓展
  到上世纪90年代,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成分发生了较大变化,应届高中毕业生成了主力军。由于当时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仍然有限,大量的高中毕业生不能进入普通高校学习,只能通过自学考试等方式接受高等教育。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迅速发展起来。起初,很多民办高校还不具备举办学历教育的条件,他们就利用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这一平台,搞全日制社会助学,以此求立足、求生存、求发展。这样,民办高校很快发展成为全日制社会助学的主体。到90年代中期,全国依托自学考试平台,举办全日制社会助学的民办高等学校发展到900多所,在校生接近300万人。
  1993年,从北京开始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也是依托自学考试实施全日制社会助学的一种办学模式。民办高校建立以前,基本上没有全日制社会助学,民办高等教育的兴起,使全日制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很快发展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新形式,标志着社会助学向全过程助学拓展。
  三、向高等职业教育推进
  自学考试制度建立初期,专业设置还是顺应传统“精英教育”的习惯,专业计划与课程设置沿袭学科型或学科压缩型的模式。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及我国经济建设对应用型、职业型人才需求的大量增加,自学考试学科型的课程结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这促使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体系由学科型、理论型向应用型、职业型转变。
  进入90年代后期,高等职业教育引入自学考试,自考“高等职业双证书专业”应运而生。进入本世纪初,行业委托并参与开考了职业技能型新专业。这是社会助学向高等职业教育定位推进的两大重要举措。
  高职专业引入自学考试以后,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进一步贴近考生实际和社会需求,更重视培养考生的技能和能力,更关心考生的就业。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开始了以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助学实践和探索。
  社会助学教育理念的转变,是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改革发展的先导。现在,许多长期坚持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的院校,正探索对这种助学教育模式进行制度创新和完善,像江西蓝天学院、浙江三联专修学院、世纪经贸专修学院、辽宁渤海大学培训学院、北京城市学院教育培训中心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把社会助学当成一项教育事业来办,既重视学历教育,鼓励考生参加国家考试,获得学历证书,又重视考生的能力培养和全面育人工作,坚持从考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出发,“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能力为中心”。作为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普及化时期特有的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有它自身的教育教学规律,许多助学院校所做的工作就是不断探索这种与自学考试教育形式相适应的助学模式及其教育规律,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制度。
  从上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办学理念的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轨迹和趋势:
  1.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的推进和经济社会快速全面发展,社会助学朝着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从精英化的学科型教育定位向应用型职业型定位、学历与非学历并举的多样化教育方向发展。
  2.随着自考生和全社会对优质教育期望值的不断提高,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正在走向对考生学习的全程指导,并提供相应的学习服务。
  3.随着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质认识的深化,人们越来越重视发挥助学院校(机构)的作用。助学院校利用自身校园文化的优势结合自学考试灵活开放和质量保证机制所进行的积极探索,造就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的助学教育实体,并成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深化改革的强大推动力量。

  (作者系原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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