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招工作规定发布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岳 阳) 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学考等级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考等级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学考等级考科目成绩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等级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的通知》(京教计〔2018〕21号)要求进行折算,每科目满分为100分。
本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学考等级考共6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日期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录取进程进行安排。
本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均设置A、B两段。其中,艺术类A段设置1个志愿,具有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艺术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
专科招生设置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至7月26日。
专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其中,艺术类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
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详细报道见第3至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