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公布
发布时间:2022-11-03
期号:
1663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宋 迪) 北京市教委近期公布第二批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本次16所机构完成整改并通过复检,准予年度招生,具体包括: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北京财经专修学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北京影视研修学院、北京华嘉专修学院、北京美国英语语言专修学院、北京瀚林职业研修学院、北京计算机专修学院、北京高等秘书研修学院、北京国际青年研修学院、北京机械工程师进修学院、中国农民研修学院、北京盛唐研修学院、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北京民生财富研修学院。此前,2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年检评估,获得年度招生资格。
据悉,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资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须修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北京市自学考试相关合格成绩后,方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