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中小学可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
发布时间:2022-09-21
期号:
1653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胡梦蝶)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作出规范,乡村中小学可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
《意见》将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设置划分为高、中、初级,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同时,不再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统一规定,而是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授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意见》指出,中小学岗位要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此外,《意见》还对援藏援疆援青教师进行职称认定、岗位聘用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优秀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执教,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均衡高质量发展。
中小学还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意见》坚持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对岗位竞聘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针对中小学教职工聘后管理弱化、“一聘定终身”等问题,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良好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