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高招考务规定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入场

发布时间:2009-04-1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陈霄飞)  教育部昨天发布《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重申在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考试中,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教育部要求,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考生不得再进考场续考。
  考试当日,考生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教育部要求,监考员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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