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评估不合格将被限制招生
发布时间: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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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彭 丹) 从今年开始,本市所有高职院校将全部纳入人才培养评估体系,评估不合格的院校将被限制或暂停招生。这是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的。
评估范围为本市举办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采取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评估既要对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和评价,也要帮助学校诊断问题所在。
高等职业院校经评估核查后仍达不到参评条件的,市教委将限制或暂停其招生。学校被限制招生后,将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每年减少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度的20%。连续两年被限制招生的院校,第三年暂停其招生资格。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院校要立即进行整改,一年后重新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暂缓通过的院校减少其随后招生年度招生计划的20%,重新评估后仍未通过的停止其招生资格。
据了解,自2004年,北京市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共24所,已经接受过评估的院校有19所。尚未进行过评估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5所,今年将对其中2所已达到条件要求的院校进行评估,其余3所为新批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