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留学生出国前先存档

发布时间:2010-05-0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马海丽)  “我现有不错的工作机会,却没地方开派遣函。”不久前刚回国的美国某高校博士小孙有些不理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嘉华世达总经理杨凌说,这是由于留学生出国前没能妥善存档的缘故。
  据悉,近几年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大量增加,其档案的存放和管理问题也随之增多。尤其是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毕业但未参加毕业分配的高校毕业生及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等,他们或者尚未参加工作,或曾参加工作但已和原单位脱离关系,人才交流中心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不能接管他们的档案,档案存到街道办事处,再就业时,街道办事处不具备开派遣函的资格,没有派遣函,很多单位将不予接收,无疑将给落实工作带来影响。
  杨凌曾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来华处处长,在工作中遇到不少类似小孙的情况。不少自费留学人员出国后将个人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回国后即使取得学位也要按无业人员的就业办法办理招工就业手续。还有相当一部分自费出国留学生对个人出国后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缺乏认识,甚至由个人保管档案,造成档案遗失或成为永远无法转递的“死档”,给日后回国工作和生活带来麻烦。
  据了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专门的留学人员档案室,留学生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出国人员档案管理办公室办理档案存入、转递及出具各种人事证明;此外还可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办理回国工作派遣和落户等一系列手续。杨凌提醒,确定要出国的准留学生一定要妥善存档。
  欲长期存档学生可先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进入“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然后携带《存档人员登记表》、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复印件一份、签证复印件一份(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者)、档案管理费办理存档手续。存档后学生本人要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缴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
  另据了解,已将档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准留学生可将其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留学人员档案室不仅解决尚未就业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校生、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还可为留学生办理回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的派遣和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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