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名免费医学生订单培养

发布时间:2010-06-12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继招收免费师范生之后,国家今年又出台了免费医学生培养政策。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2010年起,连续3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免费医学生,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疗人才。2010年计划招收500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录取 单列志愿单独划线
  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2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3年制专科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岗位。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和中医学。培养主要由开办医学教育的地方高校承担,可举办农村班,也可将免费医学生纳入普通班。免费医学生经过5年或3年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免费医学生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纳入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规模。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对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录取。

优惠 免学费免住宿费获生活补贴
  根据规定,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生活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将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优先用于免费医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学校要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制订教学计划,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培养,适当增加中医学(民族医学)教学时数和计划生育技术等相关内容。

就业 基层服务6年违约记诚信档案
  按规定,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考生要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学习,并完成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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