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更新中外合作项目名单
发布时间: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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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马海丽) 新年伊始,教育部更新了经审批和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名单。1家机构和3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通过复核,另外2家机构和1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被批准设立、举办。
教育部提醒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学生,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经过合法审批,最主要是要查看办学机构和项目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
学生要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重点考察学校招生宣传中的办学地点、办学特点、师资教学情况、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政府批准)、招生人数等情况。
学生还要关注招生标准和计划。按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要按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2011.1.12)(620期)
教育部提醒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学生,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经过合法审批,最主要是要查看办学机构和项目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
学生要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重点考察学校招生宣传中的办学地点、办学特点、师资教学情况、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政府批准)、招生人数等情况。
学生还要关注招生标准和计划。按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要按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2011.1.12)(6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