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发通知 禁以校外办学点名义违规招生

发布时间:2011-08-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曹金良)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做好今年成人高校招生的相关要求。通知强调,要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违规招生和办学。

  教育部指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防严打团伙舞弊、兜售作弊工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治理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刊登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制止和惩处以营利为目的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招生行为。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和办学,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同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对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学历资格的审核,并加强地方政府对成人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积极引导在职从业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根据职业需要选择性接受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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