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统考成绩复核13日截止
发布时间: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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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曹金良)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网络教育4月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要在6月13日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从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同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而后邮寄给自己所属的校外学习中心。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发出的日期(当地邮戳)为准,同时,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考生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不能由网络教育学院或广播电视大学、校外学习中心代为申请。
据了解,根据复核流程,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会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用电子邮件寄至考区办公室,同时将纸质申请表盖章后挂号邮寄或快递至考区办公室。各考区办公室接到复核申请后,将于6月27日前予以书面答复,并将复核结果通过快递回复。网考办汇总全国成绩复核数据后,将统一回复各试点高校并在中国远程教育网上提供考生查询。同时,校外学习中心7月4日前将复核结果电话并书面回复考生。